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专院校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新人社发〔2010〕3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自治区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09〕1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关于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25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3号文件、抓好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2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和创业促就业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大中专学生创业培训实施方案》,现就做好大中专院校创业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确保2010年创业培训目标任务实现
2010年,大中专院校创业培训工作按照“扩大规模、扩展范围、加强指导、提高效果”的工作思路,以推动当年毕业大学生创业培训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相关工作措施,提升培训效果,发挥培训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实现全年大中专院校开展创业培训3000人的目标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大中专院校提供教材、师资、创业指导等技术支持和服务,并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创业培训取得实效。教育部门、各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为创业培训提供教学场地、培训专门师资、开展模拟实训等方式,支持和帮助学生参加创业培训。
二、扩大培训规模,实现创业培训全覆盖
各院校要结合学生所学专业,积极组织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学生开展创业培训。要加强创业意识的引导和开发,对适合创业的学生要加强重点培养,力争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学生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实现创业培训全覆盖。
三、加大创业培训扶持力度,提高创业成功率
各地要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创业服务的长效机制。要建设认定创业实训基地,为大中专院校学生提供创业见习、咨询指导等服务。要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院校推行模拟公司创业实训,为大中专院校学生搭建创业实训平台。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本地区创业项目资料库,完善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等工作机制,帮助大中专学生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创业项目,实现成功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