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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直属税务分局管辖纳税人实行属地管理具体工作安排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直属税务分局管辖纳税人实行属地管理具体工作安排的通知
(京国税发[2010]118号)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落实市局党组调整直属税务分局工作职责的部署,做好直属税务分局管辖纳税人属地调整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工作安排通知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一、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孔繁琪副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张占英、胡军、马志云等局领导为副组长,杨建国、姜斯民、蒙玉英、王颖菲、裴骏、武建春、刘祝轩、乔晓锋、张建国等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直属税务分局职责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制定直属税务分局职责调整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协调职责调整工作;监督阶段性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人事组和业务组。人事组由人事处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人员的调整工作。业务组由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国际税务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货物和劳务税处、收入规划核算处、稽查局、信息中心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研究拟定交接的具体手续、交接程序;组织实施户籍交接工作;组织实施税务资料的归集、整理和交接;组织实施税收计划的调整。

  在应用系统信息迁移阶段,由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信息中心、货物和劳务税处主要负责人组建应急小组,协调和处理信息迁移过程中的应急事件。

  (二)直属税务分局和各区县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局领导牵头负责,由征收管理科(牵头)、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所得税管理科、货物和劳务税科、收入核算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稽查局、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组织实施本局的移交工作和接收工作;负责向市局对口处室及时反馈交接工作中的问题。

  二、交接工作的整体安排

  调整工作已于3月下旬启动,按照工作准备、系统信息迁移、档案资料交接三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准备阶段(5月24日前完成)。

  1.市局制定《关于调整直属税务分局工作职责实施纳税人属地管理的公告》,自4月1日起,向纳税人公告。

  2.市局确定并下发调整到各区县分局的具体企业名册,包括处于开业状态和非正常状态(不含非正常注销状态)的纳税人。

  3.市局研究确定交接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交接税务资料的具体内容。

  (二)系统信息迁移阶段(5月28日至6月25日)。

  1.试运行企业纳税人迁移。5月28日,进行企业纳税人系统迁移试运行,将迁移至崇文局、宣武局的企业纳税人,由直属税务分局办理迁出手续,由接收分局办理迁入手续。

  5月27日前,直属税务分局按照规定办结迁移企业的汇算清缴、缴库销号等全部税务事宜。

  2.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迁移。6月13日20点开始,市局实施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后台系统整体迁移。6月14日上午,由东城局安排人员进行迁移数据审核。

  6月13日18时至6月14日12时,暂停网上申报系统对外服务。6月份征期因端午节延长至6月17日,市局将于6月征期向纳税人发出提示公告。

  3.企业纳税人集中迁移。6月21日至6月24日期间,直属税务分局和接收分局同步办理迁出、迁入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6月21日9点开始,直属税务分局实施石景山(16户)、门头沟(2户)、房山(6户)、通州(14户)、昌平(14户)、开发区(5户)、大兴(16户)、平谷(2户)、怀柔(5户)、密云(3户)、延庆(1户)迁出手续;9点30分开始接收分局操作迁入手续。

  (2)6月21日10点开始,直属税务分局实施丰台(33户)迁出手续;10点30分开始丰台局操作迁入手续。

  (3)6月21日13点30分开始,直属税务分局实施西城(86户)迁出手续;14点开始西城局操作迁入手续。

  (4)6月22日9点开始,直属税务分局实施海淀(141户)、顺义(90户)迁出手续;9点30分开始接收分局操作迁入手续。

  (5)6月22日13点30分开始,直属税务分局实施东城(307户)迁出手续;9点30分开始东城局操作迁入手续。

  (6)6月23日9点开始,直属税务分局实施朝阳(751户)、迁出手续;9点30分开始朝阳局操作迁入手续。

  直属税务分局操作迁出手续开始时间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进行调整的,市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6月24日18点前完成全部迁出、迁入操作。

  4.6月22日上午,直属税务分局与各区县分局同步办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控收款机系统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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