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演讲比赛、文艺晚会等多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发挥法制文艺作品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片、艺术作品、法制课教学课件等的创作、评比,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源。
各高校、市教委各直属单位可参照本标准,开展“五五”普法自检自查工作。
附件2:
上海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申报表
单位名称:
填表时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
二○一○年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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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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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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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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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成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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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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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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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专家小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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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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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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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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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可复制,一式三份。)
附件3:
上海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学校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