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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的通知

  四、加强学习,完善各项制度。加强业务工作学习,对各项工作进行分解和细化。根据辖区工作实际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完善计划、方案,使各项工作有依据、有标准,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
  五、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认真填写《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并于6月15日前将统计表报送市卫生局疾控处邮箱。

  附件: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

  二O一O年六月七日

  附件:
       县、市、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

职 级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学 历

职称(行政级别)

电 话

邮 箱

卫生局主管局长

       

卫生局工作人员

       

疾控中心主管主任

       

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疾控中心慢病科科员

       

疾控中心慢病科科员

       

疾控中心慢病科科员

       

疾控中心慢病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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