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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建设低碳绿色住宅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建设低碳绿色住宅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府办函〔2010〕1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遂宁市建设低碳绿色住宅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一日

  遂宁市建设低碳绿色住宅实施方案

  为减少城市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倡导低碳绿色的住宅建设方式,促进低碳循环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建设低碳绿色住宅为载体,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要求,坚持可持续发展和城乡统筹战略,推动住宅产业现代化建设,解决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与人居环境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居住舒适的宜居宜业城市。
  二、工作目标
  从2010年开始,全市正式启动低碳绿色住宅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住宅,由动员、试点、推广逐步过渡,到2014年全面实施低碳绿色住宅建设。加快既有住宅节能改造,在2015年达到待改造面积的40%,到2020年达到100%。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远近结合的原则。注重目标的合理性,着眼长远,立足当前,重点完成近期和中期目标。
  (二)坚持新旧结合的原则。在按低碳绿色标准新建住宅的同时,不能忽略对既有住宅的改造。对新建住宅标准要严格要求,对既有住宅的节能改造要加快推进。通过对既有住宅进行改造,新建低碳绿色住宅,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三)坚持点面结合的原则。加快建设低碳住宅的全市样板工程,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建设,鼓励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产业功能区、中央商务区等重点区域采用低排放、低污染的设计理念和执行标准,集成节能环保新技术,打造若干低碳示范区,试点示范,全面推广。
  四、工作安排
  (一)2010年至2011年,为动员试点阶段。选择部分实力强、信誉好的品牌企业作为低碳绿色住宅研发的示范性企业,鼓励企业大胆创新、充分运用住宅科技成果,提升居住的舒适性,降低住宅的能耗,按国家标准建造1-2个低碳绿色住宅样板工程,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带动全市低碳绿色住宅建设的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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