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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项目生产用电执行电价标准的批复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项目生产用电执行电价标准的批复
(晋价商字[2010]69号)


晋中市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晋中市物价局《关于榆社公司离子隔膜氯碱生产用电价格的请示》(市价管字[2010]1号)收悉,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项目是经省经信委晋经投资[2009]2号批准建设,对原15万吨/年隔膜法烧碱生产装置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9号)和《关于取消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3550号)精神。在国家取消氯碱企业优惠电价前,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离子隔膜法氯碱生产用电价格应按我局晋价商字[2009]275号文件规定,在电解烧碱电价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1.3分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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