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落实省上修订公布的新的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对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一律不得继续收取,或者另立名目变相收取。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任何单位向企业要求捐赠必须依法办事,涉及国有企业的必须经本级国资委批准;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完善涉企收费的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3.以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为重点,坚决纠正活动过多过滥、加重基层负担的不正之风。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坚决撤销铺张浪费、牵强附会、华而不实的庆典、论坛;政府机关举办庆典、论坛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对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和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予以规范并严格管理。对企业或社会上举办的庆典、论坛,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确需参加的,要按程序报批。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认真执行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关于严格执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相关政策规定的紧急通知》(川清联〔2010〕1号)的规定。
4.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资金监管,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资金问题,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创造条件。继续规范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巩固和深化全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工作成果,积极推进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强化网上监督和重要环节现场督查,进一步规范购销双方行为;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改革药品加成办法,强化对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乱加价等问题,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
5.加强对学校服务和收费行为的监管,深化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制度,严禁组织学生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材料;全面开展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假清理、走过场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坚持学生自愿和不盈利原则,坚决纠正采取强制服务和收费的办法牟取利益问题。
(二)继续抓好三项工作,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