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自府办函〔2010〕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政府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0〕19号)要求和国务院、省、市政府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步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我市“三个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务求在五项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1.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财政强农惠农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自上而下组织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对各专项资金要摸清底数、查明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滞留、抵扣、贪污及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加强涉农收费监管,严格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纠正和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和征用拆迁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继续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问题,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严重损失的实行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