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

  2.坚持“定位准确、体制健全、制度完善、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的基本要求,规范便民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配,规范便民服务大厅的运行和管理,全面提升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效率和水平。
  3.坚持乡镇(街道)全覆盖,确保实现工作时间内有专人办理,能办成事,工作时间之外有畅通的“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应急联系办理渠道的工作目标。
  (二)推行“基本统一”,规范管理运行
  1.统一机构、落实人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统一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主任,党政办主任兼任副主任,并确定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具体的日常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2.统一进驻事项及流程。要统一清理规范进驻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并对外公开。要规范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等。要实施流程再造,逐个服务事项编制受理、审查、批准和办结流程,优化办事程序,明确服务标准,提高办理效率。
  3.统一服务大厅办事制度。要统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由便民服务中心对进驻的部门(单位)、人员及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要统一办事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运行管理。
  4.统一内外标识和标牌。要统一名称,规范为“××乡镇(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设置开放式服务大厅,方便群众办事;统一内外标识、标牌、交通指示牌的样式、字体和风格,树立贴近群众、高效服务的良好形象。
  (三)实行“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建设
  1.场地选址实行分类管理。要因地制宜,在位置居中、交通便利的地方选址设立开放式服务大厅,一类乡镇(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要达到200平方米,二类乡镇(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要达到150平方米,三类乡镇(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要达到100平方米。
  2.工作时间实行分类管理。要合理确定工作时间,原则上实行每周一至周五工作制,办件量少的乡镇(街道)经区县政府批准,可采取每周固定至少3个工作日对外服务的方式安排工作时间;实行早九晚五工作制(早上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方便群众办事。
  3.进驻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要整合行政资源,固定专人常驻政务服务大厅。常年有群众、企业办事的进驻部门(单位),要派驻专门工作人员,常年进驻服务大厅,保证工作时间都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阶段性有群众、企业办事的进驻部门(单位)要明确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并在有群众、企业办事的时间段进驻服务大厅或委托常年进驻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代为受理转办或直接办理;临时有突击性工作,常驻的工作人员不能保证工作需要时,必须临时增派工作人员,保证工作正常进行。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