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2010年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自府函〔2010〕4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现将《自贡市2010年消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完成好全市2010年消防工作目标任务。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自贡市2010年消防工作意见
2010年,全市消防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保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目标,以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
《消防法》)为主线,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全面实施筑牢“防火墙”工程为重点,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的举办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社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纳入政府领导任期目标和“平安创建”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领导的消防工作职责和任务。要坚持和完善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工作会议制度,认真分析和协调解决当地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消防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查处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治、协调机制。
(二)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通过与所属单位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督导检查等形式促进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公安、规划建设、财政、安监、质监、工商、文化、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要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切实加大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力度。质监、工商、消防部门要按照
《消防法》的要求,改进消防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