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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考核。完善疾病监测和流行病调查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评估标准,不断规范我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继续加强鼠疫、肝炎、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
  1、加强鼠间疫情监测,继续在门头沟、顺义、怀柔、延庆和密云5个区县7个监测点开展鼠疫自然疫源性调查并开展中期评估。继续加大对临床医务人员鼠疫防治知识培训,强化鼠疫防控意识。对医疗机构门诊进行督导及暗访。加强部门合作和省际间、区域间应急机制和联防联控,提高现场处置能力。
  2、充分利用艾滋病、肝炎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和首都“十大”疾病防控攻关与管理等,继续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
  3、继续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遏制艾滋病疫情蔓延。2010年全面完成《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中的各项指标,积极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全面实施“三大工程”。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疫情监测及报告制度。继续提高群众艾滋病知识水平,2010年15-49岁城市居民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0%,农村居民、流动人口和高危年人群达到85%。医务人员的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继续加大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力度,加强艾滋病感染者的发现、报告、流调与随访管理,个案完成流调率达到90%,常住人口HIV/AIDS随访干预比例达到70%。进一步推进美沙酮门诊工作,扩大覆盖面,创新管理模式,提高门诊量和维持率。加强对西城区、海淀区、丰台区、大兴区创建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指导,落实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各项指标。加强性病门诊规范化服务建设。
  4、紧紧抓住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和管理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结核病防治工作,落实国家肺结核患者免费诊断、治疗管理等各项政策措施。重点提高疑似病人的转诊率、肺结核病人的系统管理率;实现专防结合,将专科医院门诊、住院病人有效纳入我市结核病人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DOTS管理质量;加强流动人口、耐多药结核病、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的防治工作,创新工作模式,提高防治效果。加强对全市临床医务人员、社区及结防人员培训与督导,确保《北京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有效落实;做好宣武区、东城区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及我市第一个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的终期评估工作。
  (二)全面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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