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10〕44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慢病防治办公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各三级医院:
为做好我市2010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我局制定了《2010年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2010年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10年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北京市疾控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疾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市卫生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公共卫生均等化,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谋划“十二五”疾病预防控制发展战略和重点措施,扎实开展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积极推进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紧紧围绕绩效考评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以深化医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切入点,强化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科室的职能,严格落实责任制,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能力和管理效能,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及公共卫生服务和疾病综合防控能力的提高。
(二)转变观念、防治结合,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形成防治结合有效机制
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和任务,尤其是在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2010年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疾病控制处(科)能力建设。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
传染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依法加强对传染病报告管理,完成传染病疫情、疾病监测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其他监测信息的报告任务,大力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操作规范,预防控制传染病在医院内的传播。按照卫生部2010年疾病控制工作要求,将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机地整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对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的能力和报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