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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铁路专用线代维修收费标准的批复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铁路专用线代维修收费标准的批复
(晋价服字[2010]109号)


阳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非路产专用线代运营代维修费用标准的请示》(阳涉铁财[2009]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铁路部门代维修铁路专用线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车务人员服务收费按北京铁路局上年度车务人员工资标准核算。道口看守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定价。
  三、年运量超过60万吨的铁路专用线,具体维修费用由你公司与委托单位共同协商提出,报我局另行审批。
  四、提供铁路专用线代维修服务必须坚持企业自愿原则,双方应当签订委托维修合同,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五、本批复从二○一○年五月十五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二○一○年五月十日

  附表:
  铁路专用线工务维修收费标准
  单位:元

顺号项目计量单位维修费备注
1线路公里/年40000  
2道岔组/年9000  
3桥梁百延长米/年31000  
4涵渠百延长米/年4000  
5隧道百延长米/年8000  
6道口2.5米/处/年2200 不含看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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