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示范区选择
福清市鳗鱼示范区建设分三步骤实施,即示范点→示范面→示范区。先以每个烤鳗企业管理规范的备案养殖场为质量安全示范点,再建立上迳镇、江镜农场备案养鳗场质量安全示范面,最后建立延伸福清市备案养鳗场的质量安全示范区。
福清市蛋制品示范区建设以福建光阳蛋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阳公司)条件较好的备案基地为示范点,推动公司所有基地全面实施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推动福建鸭嫂食品有限公司(简称鸭嫂公司)备案基地实施统一管理的出口蛋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长乐市鳗鱼示范区分三步骤实施,第一步建立“示范点”,2010年完成长乐聚泉食品有限公司部分配套养鳗场质量安全示范点建设,统一开展农业投入品的评估和供应,统一备案基地管理和病虫害的监测、防治等。第二步建立“示范面”,2011年完成漳港镇、湖南镇、文岭镇养鳗场摸底调查和宣传培训,建设覆盖三镇的所有示范区管理网络,实施“公司+农业合作+基地+标准化”为主体的食品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实现政府、监管部门、烤鳗加工企业、鳗业协会“四位一体”的示范区管理。第三步建立“示范区”,2012年以长乐辖区所有有养殖资质的鳗鱼养殖场为对象,逐步规范区域内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生产、经销与使用管理,促进食品农产品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二)推行现代化农业生产加工组织形式
指导加工企业、基地开展农业合作,实施以“公司+农业合作+基地+标准化”为主体的多形式现代化食品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贸发局、外经贸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指导企业、基地建立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苗种供应、统一饲料使用、统一疫病防治、统一残留监测。(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贸发局、外经贸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三)完善政府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
1.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制度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鳗鱼、蛋制品特点,选择规范的药店作为统一药品供应点。(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市工商局、检验检疫等部门配合)
制定统一苗源、用药、饲料及其它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加强对示范区农业投入品使用的指导与监管。(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市工商局、检验检疫等部门配合)
2.完善疫情疫病防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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