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启龙 福清检验检疫局食品科科长

  王 锋 市贸发局副食品处处长

  周金明 市经委中小企业处处长

  江礼银 市财政局农村处处长

  包定贞 市环保局自然保护(科技)处处长

  许厚铭 市农业局种植业指导处处长

  刘友钦 市海洋与渔业局产业处副处长

  王耀飞 市外经贸局对外贸易处(机电办)处长

  林 强 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

  陈友彬 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

  张明英 市质监局食品处处长

  吴 峰 省农发行营业部客户部副经理

  二、部门职责

  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原料种植养殖场的注册、备案管理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市贸发局(食安办):负责做好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的综合协调。

  市经委:配合做好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养殖环境的监管。

  市农业局:负责动物及其产品原料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及疫情疫病监测防控,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疫情疫病监测防控和养殖水域环境监管。

  市外经贸局:指导协调食品农产品拓展国际市场,规范外贸流通秩序,指导落实出口基地建设有关政策。

  市工商局:负责农资市场经营行为监管。

  市卫生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并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省农发行营业部:负责对示范区内企业择优信贷支持。

  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和发布初级农产品食品安全信息,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三、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限

  按照闽政办〔2010〕38号文件精神,长乐市被确定为鳗鱼示范区,福清市被确定鳗鱼示范区和蛋制品示范区。为做好示范区建设工作,对福清、长乐两市的出口食品农产品示范区建设安排如下: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