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省人口计生委、省委台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莆田市:省卫生厅、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三明市: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公务员局
泉州市:省统计局、省侨务办公室、省政府外事办
漳州市: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省民政厅、省军区
南平市: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
龙岩市: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司法厅
宁德市: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族宗教厅、武警福建总队
以上挂钩设区市的各成员单位中,位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协调沟通工作,相关单位要全力配合,省人普办要积极参与,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联系挂钩机制在普查中的作用。
二、挂钩单位主要任务
成员单位联系挂钩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省人口普查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分组分批深入挂钩点,检查、指导所挂钩设区市下辖各县(市、区)人口普查工作,督促落实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要求,推动解决挂钩点人口普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
福建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督查工作制度
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09〕20 号)部署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的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确保《福建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顺利实施,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决定建立人口普查督查工作制度,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全过程、全方位督促,保障我省人口普查各项工作扎实、顺利地开展。
二、督查的组织
督查工作由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督查工作按照《福建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表》要求,设立若干个督查组,由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牵头,指定一名组长。各组由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在各自检查工作点开展人口普查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