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繁荣发展我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目标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覆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民族乡综合文化站、民族村文化室的建设力度,继续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和农民健身工程,到2012年,全面完成民族乡综合文化站的改造完善工程,实现乡乡有综合文化站,村村有文化室、农家书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以解决少数民族群众读书看报难、健身难等问题。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到2015年,民族村有线电视入户和无线数字电视接收的户数达到民族村总户数的80%,基本实现已通电的民族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今年全省民族村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全面推进民族乡和民族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设,实现民族乡、村服务网点的全覆盖。
(二)有效保护、传承、弘扬少数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抢救并以现代科技手段保存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维护修缮少数民族文物古迹,建立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整理出版少数民族文献资料。指导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开展传统民俗节庆文化活动和民族体育活动,引导鼓励民族文化进校园。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之乡建设,命名并重点扶持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特色文化之乡。积极开辟少数民族旅游线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少数民族文化的合理开发利用,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
(三)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少数民族人口五万人以上的宁德、漳州市要建立民族特色博物馆,福州、泉州、龙岩市博物馆和少数民族人口一万人以上的有博物馆的县(市、区)要设立民族文化展厅。
(四)创作一批体现民族特色、具有艺术水准的文学艺术作品,以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五)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三、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政策措施
(一)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优先帮助民族乡村加强和改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发展。民族乡综合文化站要按照我省综合文化站的标准建设,资金投入和基本设施的配备要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深入推进民族乡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质量和节目套数。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将民族乡按财政转移支付县的标准进行补助。开展农家书屋建设,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将民族村按照每村1万元的最高标准配置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积极扶持少数民族乡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点建设,努力形成结构合理、实用高效的民族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我省实施各项重大文化工程时,切实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倾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