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合建质安〔2010〕7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高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营造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大建设”氛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及省、市政府有关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做好我市建设系统“双示范”创建工作,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防护水平,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
2010年6月1至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1、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为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系统安全意识,根据统一部署,将在6月13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向全市市民宣传建筑业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并接受市民咨询和答疑,同时发放各类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材料。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宣传。为营造浓厚的现场气氛和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组织和发动全体职工参与,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职工安全素质。从6月1日起,全市各建设施工现场要在显著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条幅;各工地要通过黑板报、宣传栏、读报栏等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二)强化教育,提高安全施工意识。
1、全员教育。“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施工企业要利用项目部农民工学校(夜校),针对目前施工现状,以“三不伤害”为主题,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对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的轮训活动,强化广大建筑职工安全施工意识,提高职工防范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