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皖政秘〔2010〕19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2.02%和3.12%,完成了年度减排任务。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授予合肥市人民政府等47个单位“2009年度减排目标超额完成奖”、省委宣传部等18个单位“2009年度安徽省减排先进单位”称号、许有刚等204名同志“2009年度安徽省减排先进个人”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
2009年度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2009年度减排目标超额完成奖(47个)
合肥市人民政府
阜阳市人民政府
淮南市人民政府
巢湖市人民政府
芜湖市人民政府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六安市人民政府
安庆市人民政府
铜陵市人民政府
亳州市人民政府
池州市人民政府
蚌埠市人民政府
黄山市人民政府
淮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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