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序号为收受评审材料的汇总序号。为便于后续管理,序号不得出现重号、空号现象;
3、上级主管部门系指人事档案存放管理单位所隶属的市或省直委、办、厅、局或省直属国有大型企业;
4、单位性质按国有企业、事业或其它组织等三类分别填写。
5、申报资格名称按相应职称条例规范填写,等级填写正高或副高。
附件4: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破格晋升人员)
评审委员会名称(章)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从事
专业
工作(申
报)单位
单位
性质
人事档案存
放管理单位
上级主管(
推荐)部门
从事专业
工作时间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第一学历)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最高学历)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
曾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
相应专业技术职
务资格取得时间
现兼任
行政职务
申报资格
收审人
签 名
破格
类型
名称
等级
注:1、“评审材料收审意见”栏内需对应评审条件注明符合的相应条款;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