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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办法(试行)》的决定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办法(试行)》的决定
(深司规〔2010〕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2002年-2006年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02年-2006年期间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
深圳市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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