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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本市民办高校加快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通知


  2.市教委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情况进行评审,核定扶持金额,于6月底前划拨专项扶持经费。

  (三)扶持经费使用要求。

  技防专项扶持经费应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校技防专项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10〕4号)使用。

  三、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监督检查

  (一)各高校要切实重视技防建设,根据“有利于维护世博稳定、有利于推进校园安全、有利于维护师生切身利益”的原则积极开展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要加强对已建系统的整合调配,使其发挥最大效用;要加强对已建系统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有效运行;要根据上海地方标准和学生宿舍区“四道防线”要求完成强制性项目和推荐性项目建设。

  同时结合学校特点积极开展地方标准以外的个性化项目建设。如自动跟踪、自动识别、电子地图、可疑物品滞留报警、固定物品丢失报警、可疑目标入侵报警、移动监控等,使监控产品从事后取证向事前预警发展。有效提升软件建设的整体水平和应用、管理效能,使技防系统更加符合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实际需求,发挥出最大的实战效用,增强校园综合防控能力。

  (二)技防扶持专项经费下达后,市教委将组织专人对申报高校开展项目启动和中期执行情况检查,促进项目优化,落实项目质量、进度。

  (三)2010年年底,市教委组织对申报高校的项目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以及项目效益进行检查评估,适时召开技防建设、应用经验交流会。

  附件:2010年上海市民办高校技防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2010年上海市民办高校技防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表

学校名称(盖章)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介绍

(主要功能和效果)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总 投 资

 

市教委专家组

评估意见

 

 

 

 

市教委核定扶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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