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渝武高速公路沙溪立交施工交通组织的批复
(渝高管〔2010〕46号)
合川区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合川区沙溪立交施工需占道渝武高速的请示》(合川交委文〔2010〕46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完善沙溪互通立交工程,满足合川南城片区与渝武高速公路连接要求,原则同意实施沙溪立交一期工程施工。
二、施工期间请严格遵照《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完善和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施工安全,并执行以下意见:
(一)本次施工内容主要为渝武高速公路右幅(重庆主城至合川方向右侧)范围内的沙溪立交下穿通道和加减速车道施工,采取对渝武高速公路左幅实行单道双通交通组织方式。
(二)本次施工最迟须于2010年8月底完成。请你委做好施工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和督促施工进度,确保2010年全国干线公路检查前恢复正常交通。
(三)做好施工前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宣传,提前5日通过报刊、广播等媒体发布施工作业交通管制信息;施工期间,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大型的施工交通管制公告牌,并利用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收费站等平台加强交通引导,有效提示引导车辆安全通行。
(四)实施单道双通时应根据路面弯道、纵坡等线形情况合理设置中央分隔带交通转换口,保障交通转换口车辆顺畅行驶需要;加强转换口位置交通引导提示标志,并设置防撞桶等安全保护设施,保障交通转换口车辆安全通行需要。
(五)高速公路半幅开挖时,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实施高速公路路基保护,加强防护支衬保护措施,并切实做好雨季期间排水工作,确保通车路幅的路基稳定安全,保证高速公路运行安全。
(六)严格按照高速公路施工作业规范设置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交通标志秩序规范和清洁卫生工作,保持交通标志良好的反光效果,保证交通标志有效的警示、引导等功能及夜间交通安全控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