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过程中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关键环节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执行食品粗加工、切配操作安全规范情况和禁止凉菜、生食水(海)产品制作规范情况;
8、食品的冷藏设备、加工设备、消毒设施是否运行正常,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9、食品加工制作重点部位监控设施配备情况。
(二)对学校商店(超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内容:
1、学校商店(超市)食品流通许可证持有情况,是否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2、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全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是否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从业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明情况。
4、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食品采购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及建立台帐情况。
5、是否销售不利于学生营养健康的食品如“三精水”、含乳饮料等。
(三)对学生饮用水、饮用奶等专用饮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执行全市学生饮用奶、饮用水市场准入制度情况及自备水源、水质卫生安全情况。
四、检查整顿的安排
本次检查整顿时间为2010年6月至12月,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6月上旬)
各学校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阶段:区(县)检查阶段(6月中旬)
各区(县)对辖区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整顿意见并监督落实。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阶段
市组织对区(县)开展检查整顿情况进行督察,并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现场抽查。
第四阶段:整改阶段(7月至8月)
各学校要利用暑假期间,对检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及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工艺流程不合理、功能间不足等问题;经营队伍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要集中彻底解决。
第五阶段:整改复查阶段(9月至11月)
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在九月份新学期开学后,要对学校食堂各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复查;市教育局将于10月份会同市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抽查。
第六阶段:总结通报(12月)
五、检查整顿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把这次检查作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以对学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作为年度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以区县为单位,对辖区内每一个学校食堂和商店(超市)都不放过,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