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淄教基字〔2010〕24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教”结合的基础教育平台,我们拟定了《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八日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教育的三大支柱,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转变家长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子方法,提高家长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教育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飞速发展的网络信息技术和大量涌入的外来文化,使未成年人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发生着深刻变化,一些落后的非健康的文化糟粕和有害信息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二是许多家长不了解新的社会背景下孩子的特点和变化,存在对家庭教育重视程度不够、教育观念偏颇、教育方式不当、教育能力缺乏等问题,成为孩子全面发展的障碍;三是随着留守儿童、单亲儿童、流动儿童和问题家庭数量的增加,家庭教育缺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严重影响了儿童身心健康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基于对家庭教育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我们制定出台本指导意见。
一、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鲁教基字〔2009〕17号)为依据,以优化家庭教育、促进少年儿童健康发展为目的,以提高家长素质为重点,以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为主线,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全方位构建“三教”结合的基础教育平台,以此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努力提高家长科学教子的能力和水平,教会学生学会生存、学会学习、学会创新,使广大学生都能够得到健康、和谐、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现代化建设人才。
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