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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特色校训展评活动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特色校训展评活动的通知
(淄教宣字〔2010〕11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校训是学校人文精神、治学理念和办学风格的高度概括。好的校训,是一所学校的办学灵魂和精神标识,是学校文化长久传承的特色符号。好的校训应该体现出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体现出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终极追求,具有强大的教育、激励和熏陶功能。为深入推进学校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特色校训展评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获得第一、二批淄博市文化名校称号的学校原则上要报送;获得淄博市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的学校及申报创建学校,根据情况报送;未申报创建学校也可报送。
  二、报送数量
  各区县注意分类别报送,原则上每区县不超过10所学校,高新区原则上不超过5所学校,局属各学校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是否报送。
  三、报送内容
  校训及校训的文化解读。校训解读一般不超过300字。
  四、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6月10日以前报送市教育局宣传科。联系电话:3184109;联系人:周大鹏;邮箱:3159027@163.com。
  五、展评方式
  从6月中旬开始,将各单位报送的校训及文化解读在淄博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展评;从9月份开始,在《山东教育报?淄博专刊》开设专栏介绍特色校训;11月份开始进行网上投票。11月底通过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评选出“淄博市特色校训”并予以命名表彰。
  六、有关要求
  此次特色校训展评活动,是深化学校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各区县也可根据此次活动精神,在本区域内开展校训展评活动。已经制定校训的学校要在校训的文化解读上狠下功夫,使校训成为师生共同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尚未形成校训的学校,也要以展评活动为契机,尽快提炼、设计和制订富有人文精神与文化底蕴,充分体现师生价值追求,展示学校独特魅力的校训,打造学校特色鲜明的文化名片。

  二O一O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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