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淄教安字〔2010〕17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5月12日上午,陕西省南郑县发生一起不法分子伤害儿童的恶性事件,造成了多名儿童和成人伤亡。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意见,下午公安部和教育部立即召开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视频会议,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教育部长袁贵仁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加强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要求。全国会议后,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吴鹏飞,省教育厅厅长齐涛分别对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岳华东结合我市实际,对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也提出了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紧急会议精神,5月13日市教育局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当前的学校安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到位,迅速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全员责任制,提高整体防范能力。
二、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相对薄弱,各单位应作为排查、督查和防控的重点。
三、各单位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摸底排查,对于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存在安全隐患、未取得办学(园)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幼儿园,该整改的整改,该关闭的关闭。要帮助民办学校、幼儿园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内部保卫工作制度,充实经过培训的专职保安人员,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五、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对学校内部、历史遗留、现实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和整理,及时做好化解工作,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