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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商务系统“五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商务系统“五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鲁商务法规字[2010]376号)


各市商务局、厅直属各单位:
  2006年以来,全省商务系统认真组织实施商务部《关于在全国商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省普法办《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山东省2006-2010年依法制省规划》(以下简称“三个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推动“三个规划”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商务部和省普法办的要求,我厅对全省商务系统开展“五五”普法情况进行总结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内容
  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总结检查验收。
  (一)“三个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工作运行、考核考评机制落实情况;
  (三)普法内容及普法学习、培训人数、比例等情况;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商务系统行政机关管理和企事业单位经营所起到的作用;
  (五)推进普法形式创新方面的经验;
  (六)普法工作保障制度和普法经费、设施保障等情况;
  (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今后开展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年5月下旬开始,11月份结束。
  (一)自查整改阶段(5月下旬-6月)。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自查,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认真进行整改,及时发现“五五”普法先进典型。6月30日前,向我厅报送本单位“五五”普法总结报告,推荐“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二)检查验收阶段(7月-9月)。我厅选择部分市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征求对“六五”普法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我厅对全省商务系统贯彻执行“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写出总结报告,报商务部、省普法办公室。
  (三)评比表彰阶段(10月-11月)。通过自查和验收,11月确定拟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向商务部、省普法办公室报送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全省商务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市商务局和直属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检查验收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将部门自查与全省检查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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