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开放30多年来省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成就;
(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三)企业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责任;
(四)针对农民工职业病防治的科普知识;
(五)农民工职业病案例及维权案例;
(六)政府及相关部门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四、宣传用语
(一)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工作·健康·和谐。
(三)保护劳动者健康,构建和谐社会。
(四)保护劳动者健康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五)用人单位是防治职业病的第一责任人。
(六)防治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七)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劳动者防护意识。
(八)学习贯彻《
职业病防治法》,依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九)遏制职业病,预防最关键。
(十)关爱农民工,防治职业病。
(十一)防粉尘,戴口罩。
(十二)防噪声,戴耳塞。
(十三)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的操作行为。
(十四)为了您的健康,请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警示标识。
(十五)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危害的有效手段。
(十六)女工和未成年工享受特殊保护。
(十七)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权益。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省、市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保证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省、市相关部门在联合宣传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结合部门监管特色,采取部门网站、专栏、培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求监管对象要在显要位置悬挂横幅标语,营造宣传活动的氛围。
(三)创新活动方式,注重宣传实效。省市相关部门要积极和新闻媒体协调,在宣传周期间及时报道近几年职业病防治的工作情况,查处的大案要案,要组织专题培训班,加大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培训和宣讲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