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0〕3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电〔2010〕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2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我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撤销湖北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赵斌副省长
副组长:梅祖恩省政府副秘书长
韩沂湖北银监局局长
尚武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美频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成员:张曙省纪委常委
问青松省委宣传部纪检组长
谭秋雄省维稳办副主任
鲁松茂省信访局副局长
王晨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亚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锋省发改委副主任
胡树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程用文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世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余胜伟省农业厅副厅长
张早阳省商务厅副厅长
曹桦林省地税局副巡视员
史有才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