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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核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考核时间及程序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25日。职业道德、专业理论考试实行全省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卷。操作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根据考试成绩情况,由省工考办确定评审建档线,三门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且总分达到评审建档线者,方可参加评审答辩。
  四、评审程序
  1.评审答辩。行业评审组采取审阅申报材料、评阅技术经验总结以及组织专业理论知识答辩等方式,对参加评审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态度、工作业绩、技术革新、解决难题、传授技艺、潜在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由评委独立评分,按照“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其余评委打分求平均分”的办法确定各参加评审人员答辩成绩,并当场公布。
  2.综合评审。按照考核成绩(专业理论考核成绩/3+职业道德考核成绩/3+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3)占60%,评审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分,根据各行业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合格人员比例,按总分从高至低排序确定考评合格人员名单。
  3.公示和审定。考评合格的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并组织相关单位为其办理高级技师证书。
  五、培训、考核收费
  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07〕172号)规定执行。其中职业道德考核每人收费20元。
  培训采取“本人自愿、费用自理”的原则,由省工考办委托培训单位集中统一组织。各培训单位应按规定向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培训收费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文件照章纳税。
  六、相关待遇
  取得高级技师证书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从与单位办理岗位聘任手续的下月起,按相关规定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七、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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