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市卫生局不定期对各试点医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每半年组织对各试点医院上报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
(三)实施中期评估(2010年10月-11月)
1.各试点医院对本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总结,并于2010年10月中旬将总结材料报市卫生局。
2.市卫生局组织召开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中期总结会,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总结评估,并于2010年10月底前将中期总结评估材料报卫生部。
(四)总结评价(2011年12月)
各试点医院对本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11年10月中旬将总结材料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组织专家组对试点工作情况开展进行总结评价。并于2011年12月底前将总结评估材料报卫生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兼顾医疗质量管理和效率管理、促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具体探索。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试点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各试点医院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进行调查研究,选择有代表性的专业和病种,按照卫生部下发的各病种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详细的试点方案,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指标到人。认真组织开展对相关临床科室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务求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积极探索,总结提高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国内外可借鉴的成熟经验很少。各试点医院要在试点工作中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加强交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研究建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的制度和工作长效机制积累宝贵经验。
附件:临床路径试点专业目录
附件
临床路径试点专业目录
一、呼吸内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