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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农村卫生工作要点的补充通知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农村卫生工作要点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
请按照渝卫办〔2010〕10号文件的要求,2010年为25%的农村居民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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