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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信箱)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信箱)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株政办函〔2010〕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株洲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信箱)工作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株洲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信箱)
工作暂行规定

  为切实做好市长热线工作,充分发挥其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排忧解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作用,特制定本工作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针,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将“12345市长热线”建成广大市民的连心线、经济发展的联络线、政府形象的监督线。
  二、受理范围
  (一)对政府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政策规定等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要政府方面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等。
  对其他机关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引导来电(信)人向有关部门反映;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转由信访部门处理。
  三、办理机构
  (一)株洲市人民政府12345市长热线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长热线办公室”)负责12345市长热线来电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来信的受理、答复、交办、督办、反馈、统计和归档。负责全市市长热线(信箱)办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和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市长热线的网络联动单位,负责办理市长热线办公室交办的12345市长热线来电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来信。
  四、办理流程
  (一)受理
  由市长热线办公室统一受理、登记、编号、分类,形成规范的市长热线(信箱)工作单。
  (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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