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做到“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新知识、新技能,努力成为做好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埋头苦干,善于开拓创新、敢为人先,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赢得群众的好评。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具有较强的服务理念,注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倾听和反映群众诉求,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注重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章规定和党的各项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廉洁勤政。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生活情趣健康,道德情操高尚,自觉抵御低级趣味,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四、具体要求
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年5月至2012年底。2011年7月前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2011年7月后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处室、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总抓手,统筹协调,科学规划,扎实推进。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负总责,成立由工委副书记、厅长杨希文同志任组长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厅直属机关党委和干部处负责,具体开展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检查考核和评选表彰等工作。
二要抓好宣传动员。要组织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文件,广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结合各处室和各单位实际,制定好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方案,确定创建载体,明确创建活动的目标、措施和方法,督促抓好落实,搞好思想发动。陕西教育信息网将开设“机关党建”专栏,宣传先进典型,反映活动动态,促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三要组织公开承诺。委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具体要求,在机关和各直属单位进行公布。各处室、各单位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要在处室和单位公开,征求党员意见。党员要按照要求提出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打算,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