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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促进社会和谐。各级党组织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做好深入细致地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党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党内关爱帮扶机制逐步健全,以服务党员、服务基层和群众的良好作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3.服务人民群众。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的时间符合有关规定。
  4.加强基层组织。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深化拓展“固本强基”工程成果。健全厅直属机关党委领导班子和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发挥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切实抓好学习培训,帮助党务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爱岗敬业、提高能力,努力成为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善于做好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使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作用充分发挥,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认真落实党内生活各项制度、省委组织部和工委联合下发的“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切实履行协助监督职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机关党组织班子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具体要达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党组织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在服务中心工作中较好的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按时进行换届选举,班子配备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党内组织生活规范有序。
  二是党员队伍好。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爱岗敬业,奋发进取,作风优良,在日常工作和关键时刻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准则》,党员队伍富有生机与活力。
  三是工作机制好。党建工作思路明晰,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与服务措施比较到位,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标。
  四是工作业绩好。全面完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项任务,党建工作成效显著,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五是群众评价好。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良好,群众对党组织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社会评价和民意调查满意率较高,工作作风和行风无重大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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