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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委厅机关各党支部、直属单位各党组织:
  现将《关于在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10年5月20日

关于在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工作创新,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工作大局。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在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直工发〔2010〕34号)精神,结合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实际,现就2010年至2012年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争作表率”为载体,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改革创新,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西部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通过在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实施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达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具体达到以下目标:
  1.推动科学发展。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明显提高,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得好,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得好。广大党员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立足本职岗位,善于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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