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间安排。全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4月),前期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编制清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和操作细则,做好调查物资准备工作;召开部署会议,组建清查队伍,培训调查人员。第二阶段(5月-7月),外业调查阶段。主要任务是完成国家级8536个地面样地的外业调查、51890个遥感样地的判读,同时开展省市同步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工作,并接受国家林业局外业检查验收。第三阶段(8月-9月),内业汇总阶段。完成内业资料检查与整理,并接受国家林业局内业检查验收。第四阶段(10月-12月),成果编制、总结表彰阶段。完成调查工作总结,提交全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成果资料,考核责任状执行情况,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召开总结表彰会议。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顺利完成森林资源清查工作任务
(一)强化技术培训。以市为单位组建队伍,各市需抽调业务精干、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工作得力的林业技术人员参加调查,各工组均应有参加过森林资源清查、熟悉情况的业务人员。为了保证清查工作质量,省局将组织开展为期10天的技术培训,所有调查人员在经过全面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调查工作,调查组组长由考核成绩优良的人员担任。
(二)狠抓清查质量管理。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细则和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新技术的应用,提高清查工作水平。各市要坚持“全程监控、抓住重点,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并按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果校审”三环节管理,确保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质量。清查期间,国家、省将组织专业人员分赴各市、县(市、区)开展外业指导和检查工作,严格执行“首件必检”。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市要建立健全检查验收制度、技术质量责任制度和跨期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汇报各地工作进度和调查情况。参加调查人员要以科学求实的态度和认真细致的作风来开展调查工作,决不允许敷衍了事或弄虚作假。对圆满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对在调查中弄虚作假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除责令外业全部返工外,还要做出相应的经济和纪律处分。
(四)增强安全意识。由于清查工作野外工作量大,工作环境复杂,条件艰苦,各地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给调查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配备必要的劳保物品,做好防暑降温等工作,确保外业调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调查人员在工作中一定要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全省清查工作不出安全事故。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调查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调查资料完整、真实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