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在全市各地社区深入开展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防震减灾、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沙尘暴防范等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教、技能培训和演练活动。(市科技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委员会、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市科协、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
四、开展城乡基层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排查治理社区各类建筑和民房、学校、医院、工厂、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共场所的风险隐患,并及时制订防范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治理工作(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做好“全国防灾减灾知识大赛”山西分赛区参赛活动
今年10月份,将由中国社会新闻出版社承办,相关媒体协助,组织举办“全国防灾减灾知识大赛”。为做好参赛准备工作,有关部门要组织好参赛团队,选拔对象主要吸收社区居民、学生和青年志愿者参与。8月份参加“山西防灾减灾知识大赛”决赛选拔活动(市民政局、地震局、教育局、团市委、晋城广播电视局、市红十字会负责)。
六、认真做好“防灾减灾日”活动部署、检查和总结工作
1.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召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和安排工作,要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组成“防灾减灾日”活动领导组,并拿出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部署和落实工作。活动结束后,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向市减灾委办公室和市地震局报送开展活动的工作总结。
2.市有关领导和市减灾委领导将根据“防灾减灾日”活动进展情况,适时深入到各县(市、区)、各部门检查和指导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以上各项活动,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各级民政、地震部门做好相关联络沟通和综合协调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加强对有关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确保“防灾减灾日”宣传报道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