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以“防灾减灾日”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城乡社区各项防灾减灾工作。要组织开展社区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基层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应急预案,明确灾害来临时社区居民的自救互救措施和应急避难场所。要针对社区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社区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避险物资,进一步完善社区综合减灾基础设施。要鼓励和支持社区家庭做好日常防灾准备,提升社区居民的减灾意识与避灾自救能力。要继续大力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为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打下良好基础。
四、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
我市定于5月12日上午9时-11时全市统一进行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市直有关部门宣传地点设在物贸广场,市民政局、市地震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气象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等相关部门要设置宣传点,通过印发防灾科普读物、现场咨询、设置宣传栏、开展防灾演练等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城区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在华街广场进行宣传。市区各社区要在社区出入口悬挂横幅。
泽州县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在凤西广场进行宣传。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各项活动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等有关规定,提前制订应急预案,落实防范应急措施,确保减灾宣传活动安全顺利举办。
请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防灾减灾日”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5月17日前将开展防灾减灾活动情况材料报市减灾委办公室和市地震局。
联系人:
王 宇 市民政局 2198295
(市减灾办)E-mail:dong2034899@163.com
李小壮 市地震局 2127003
E-mail:jcsdzj@126.com
附件:1.晋城市防灾减灾日主要活动分工方案
2.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国家“防灾减灾日”图标的通知(略)
3.“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标语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五月六日
附件1:
晋城市防灾减灾日主要活动分工方案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日”的主题为“减灾从社区做起”。围绕“防灾减灾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将开展一系列活动,主要活动安排及分工方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