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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府机关幼儿园等10所省级示范幼儿园通过复查评估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府机关幼儿园等10所省级示范幼儿园通过复查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为了切实提高陕西省示范幼儿园的办园水平,使其真正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我省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省示范幼儿园复查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7〕53号)要求,对照《陕西省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对省政府机关幼儿园等10所省级示范幼儿园进行了复查,重点对幼儿园创建省级示范园以来在园舍设施的建设完善、园所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以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了考察。经过专家组认真评估,复查的10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基本都能认真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依法办园,不断完善园舍设施和规章制度,坚持保教并重,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注重教育环境的创设与利用,能积极探索儿童主动探究学习和个性获得充分发展的教育规律及其方法途径,不断提高保教水平。经省教育厅专家组考查、评审,省政府机关幼儿园等10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具体名单见附件)通过复查评估。
  希望各市(区)继续加强指导,督促上述幼儿园进一步完善办园条件,强化内部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严格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重点在端正办园思想、深化教改实践与教育科学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以及规范办园行为、帮扶贫困地区幼儿园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把幼儿园办成高质量、有特色的一流幼儿园,为提高我省幼儿教育的整体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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