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单位:各县(市、区)行评办、市直各参评部门和行业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纠风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做到协调行动,综合治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责任部门要努力完成所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实际探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市、县(市、区)纠风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把推动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落实摆在监督检查的首位,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要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渠道,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要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处案件,达到教育警示、加强监督、完善机制的目的。
(三)全面强化基层纠风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基层纠风工作的指导,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和要求,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加强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各县(市、区)纠风办要创新方法,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结合实际情况,抓好任务分解,加强具体指导。要善于发现基层纠风工作先进典型,适时对纠风工作成效和各方面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纠风工作带来的实效。
(四)努力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要以国家、省、市各项重大改革为契机,加强源头治理,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大改革力度,确保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各项战略决策不折不扣的执行到位。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健全纠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注重在落实制度上下功夫。对查处的问题,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与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加强监督上作文章,努力向广度和深度推进。
(五)加大纠风工作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纠风工作思路、主要任务和主要措施,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政策措施;要结合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发现的问题采用多种形式,适时对查处的不正之风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维护群众利益的决心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