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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吕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O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吕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O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吕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吕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三月十七日

吕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0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逐步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24号令)要求和省局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安排,结合2010年我局安全监管工作主要任务,特制定吕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有效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坚持公开、公正、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有效消除和控制事故隐患,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明确安全生产执法依据,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强化执法监督,量化执法检查,严肃执法过错追究,建立岗位分工明确、程序规范到位、责任追究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努力实现执法主体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责任具体化,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和效能,力争安全监管执法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执法的依据、范围和对象

  (一)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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