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要设立电子信箱。
(二)调查评议与整改反馈阶段(2010年4月26日至11月20日)
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要针对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报告,于201 0年6月底前报市行评办。
2、组织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具体开展形式及要求按吕行评办发[201 O]1号《关于开办<政风行风热线>、<社会观察>节目和<聚焦政风行风>栏目的实施方案》执行。
3、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各级行评办、纠风办、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部门和行业的办事窗口、基层站所,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每季至少暗访一次,及时发现和查纠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市行评办、纠风办对暗访情况要制作成录象片,组织有关部门领导观看。对典型政风行风问题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调查处理情况要跟踪反馈,对没有处理结果的要记录在案,并作为年终考核的扣分依据。
4、整改反馈。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对政风行风监督员和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作出说明。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对“政风行风热线”、“社会观察”节目和“聚焦政风行风”,栏目、“政风行风网站”及日常热线电话等反映的问题,市行评办、纠风办每半月汇总一次,填写“政风行风”问题解决落实督办卡,报请领导批示后转有关部门限期落实解决。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转办问题不落实的,行评办、纠风办和节目组要跟踪督办,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
5、问卷测评。第四季度市行评办统一组织问卷测评活动。具体组织形式、测评内容等按《工作考核、问卷测评实施方案》执行。
6、网上评议。今年市纠风办、行评办为了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政风行风评议的渠道,方便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市1 3个县(市、区)和所有参评部门的监督,创建开辟了《吕梁纠风网》,网址为:WWW.1llz.gov.cn/jf,开设专门的“留言板”、“您来评议”、“网上举报”、“反馈版”,办理群众的投诉和评议。“您来评议”栏内,将各参评部门和1 3县(市、区)的测评内容公布网上,以便网民随时测评和留言。各县(市、区)行评办、纠风办也应结合实际开展网上测评,市直参评单位也要利用门户网站,开设政风行风评议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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