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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吕政办发[2010]24号)


  (一)经济调节部门的评议要围绕“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政务公开、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开展评议。对贯彻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是否思想统一、行动迅速,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严格、是否安全合格。特别是针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欺上瞒下、挥霍浪费等行为进行重点评议,切实解决多头管理、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促进政府工作提速、行政提效、服务提质,创优投资发展环境。

  (二)社会管理部门的评议要围绕“严格执行规定、切实关注民生、落实惠民政策”开展评议。重点对实施各级政府出台的强农惠民工程开展评议,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和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问题,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住房等问题,落实好城市农村困难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确保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推进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特别是要把评议工作融入到市政府实施的“五大惠民工程”中去,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三)执法监督部门的评议要围绕“文明规范执法、严禁吃拿卡要、落实行政问责制”开展评议。重点放在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上,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粗暴执法、钓鱼执法等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及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重点查处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违法行为。

  (四)公共服务行业的评议要围绕“提升服务理念、推进服务创新、落实服务承诺”进行评议。重点放在夯实服务基础、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上,通过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措施,真正为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五)基层站所的评议要围绕“进民家、听民声、解民忧、促和谐”开展评议。重点放在统一协调构建和谐,着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心反映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吃拿卡要和以权谋取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等问题。

  (六)学校的评议要围绕“落实政策制度、严格规范办学、提升教学质量”进行评议。重点放在学校是否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收费政策规定,是否强迫学生购买教育部门审定以外的教辅材料,是否强行向学生提供服务收取费用.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公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收费标准、财务管理等问题;教师是否存在备课讲课不认真、课上不讲课后讲,有意在课外补课收取学生费用或参与社会有偿补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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