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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吕政办发[2010]24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吕政办发[2010]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市纪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政风行风建设及民主评议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法制型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市人民政府决定201 0年在全市各级经济调节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继续深入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保证这项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对各部门和行业的指导和监管责任,以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执法行为和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加强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的,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为吕梁“三三战略”的顺利实现提供有力保证。

  二、评议对象

  按照全面评议、分类指导的原则,今年全市各级经济调节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共73个部门、行业和学校、医院以及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办)的基层站所被确定为2010年的评议对象。

  (一)经济调节部门(14个)

  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资委)、科技局、财政局、交通局、公路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农机局、畜牧局、商务局、煤炭工业局、供销社

  (二)社会管理部门(11个)

  教育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城建局、房地产管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文物旅游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执法监督部门(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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