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政府系统权威性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09〕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汕尾形象年”实践活动,建设“权威、责任、效能、廉洁”政府,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政府系统权威性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郑雁雄(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世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郑少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施胜章(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邱伟南(市政府副秘书长、打私办主任)
成 员:蔡水镜(市政府副秘书长)、曾志宁(市政府副秘书长)、马 碧(市政府副秘书长)、连凯跃(市政府副秘书长)、余锡群(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木槎(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扬生(市人事局局长)、王晓东(市审计局局长)、吴友深(市法制局局长)、刘 概(市民政局局长)、林招荣(市外事侨务局局长)、黄英钦(市民宗局局长)、吴雨润(市公安局副局长)、黄礼家(市司法局局长)、高火君(市教育局局长)、温国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罗奕凡(市科技局局长)、叶侑昇(市卫生局局长)、罗南祥(市体育局局长)、许 古(市统计局局长)、庄建华(市物价局局长)、蔡良进(市国资委主任)、黄万祝(市经贸局局长)、林 东(市交通局局长)、黄兴初(市安监局局长)、林献良(市外经贸局局长)、陈永宁(市农业局局长)、刘铁芬(市水利局局长)、张文浩(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曾庆闻(市人口和计生局局长)、彭佩忠(市林业局局长)、林展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陈辉南(市建设局局长)、郑捷奋(市城市规划局局长)、李成耀(市环保局局长)、林登海(市城管局局长)、郑汉秉(市城区区长)、李汉流(陆丰市市长)、沈木荣(海丰县县长)、林少文(陆河县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