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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的通知


  四、市兽药饲料检测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要求向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即时上报电子版检测结果。纸质检测结果报表分别于2010年6月底前和11月底前上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和我委畜牧兽医办,并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和我委畜牧兽医办。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0年5月26日

  附件:2010年上海市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

  表:采样与细菌的分离

检测单位

样品来源

采样地要求

采样部位

细菌数要求

市兽药饲料检测所

本市

鸡场、猪场各10个

泄殖腔拭子或动物组织

大肠杆菌375株,沙门氏菌55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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