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2010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O]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2010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四月一日
吕梁市2010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201 0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各级各部门、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全市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O年全省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认真总结分析2009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制定2010年吕梁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
一、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全市控制指标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由4类20项指标构成:
1.总体控制考核指标
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
2.绝对控制考核指标
(1)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
--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
--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死亡人数
--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
--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
--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
--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
(2)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3)火灾事故死亡人数
(4)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5)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
3.相对控制考核指标
(1)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2)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3)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4.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起数控制考核指标
(1)较大事故起数
其中:煤矿较大事故起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