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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督查检查阶段(2010年6月5日-7月10日)

  按照分工部署,市领导组将对各县(市、区)自查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各县(市、区)按照督查意见进行整改并核准基础数据后,于7月1目前以政府名义正式上报自查整改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汇总表》。

  (五)排序约谈阶段(2010年7月15日-8月15日)

  根据督查检查,结合部、省制定的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进行排序,对违法问题严重、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还将公开暴光、挂牌督办、公开处理一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

  (六)实施问责阶段(2010年8月20日-10月10日)

  市领导组按照15号令、《通知》、《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启动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实施全面覆盖检查的第一年,也是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还是依据《规范》开展工作的第一年,形势七分严峻和紧迫,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县(市、区)领导组组长作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改,采取坚决手段,打击违法。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学习,掌握规范。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对于我市来说是第一次开展,基础十分薄弱。《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国统一进度、统一标准、统一要求,所有信息数据均采用网上实时填报,是一门全新的课程,我们在部里视频培训和省里组织的培训的基础上,一定要加强与省、市的沟通,开展学习交流,尽而全面掌握运用。

  (三)实事求是,扎实整改。

  各县(市、区)一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扎实开展。各县(市、区)对自查、国土资源部和省领导组督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整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开展外业核查工作及各项统计表格填写中,具体工作人员都要签名,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报表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填写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不及时上报的要通报批评,对督查、验收中发现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用地或者查处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市、区)要抽调精兵强将,切实做到机构、任务、人员、责任和经费“五落实”。自查整改阶段,一是要明确政策界定标准,防止漏报、瞒报、错报。二是要明确整改要求,加大整改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履行职责到位。对尚未立案的案件,且违法行为未予纠正的应依法立案查处;对已经立案的案件,要加紧办理结案;对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或已作出行政处罚的,要对违法事实、违法性质、适用法律及行政处罚落实情况等进行核实,对存在问题和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整改。案件查处及整改要做到“四到位”,及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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